ITSS(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简称 ITSS)是国内第一套成体系和综合配套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全面规范了 IT 服务产品及其组成要素,用于指导实施标准化和可信赖的IT 服务。
ITSS 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合指导下,由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ITSS 工作组)组织研究制定的,是我国 IT 服务行业最佳实践的总结和提升,也是我国从事 IT 服务研发、供应、推广和应用等各类组织自主创新成果的固化。
ITSS 的内容即主要包括一系列标准,是一套完整的 IT 服务标准体系,包含了 IT 服务的规划设计、部署实施、服务运营、持续改进和监督管理等全生命周期阶段应遵循的标准, 涉及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服务管控、服务运营 和服务外包等业务领域。其主要依据原理如下:
ITSS 充分借鉴了质量管理原理和过程改进方法的精髓, 规定了IT 服务的组成要素和生命周期,并对其进行标准化。包括:
IT 服务的组成要素, 包括: 人员( People )、流程(Process)、技术(Technology)和资源(Resource),简称PPTR。
IT 服务的生命周期,包括:规划设计( Planning & Design )、 部 署 实 施 ( Implementing )、 服 务 运 营(Operation)、持续改进(Improvement)和监督管理(Supervision),简称 PIOIS
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运维服务供方是否达到服务能力成熟度等级所进行的评定
依据:
ITSS.1-2015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 28827.1-201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 28827.2-201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二部分:交付规范》
GB/T 28827.2-201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三部分:应急响应规范》
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一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满一年以上。
(二)申请二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满一年以上。
(三)申请三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二年以上。
(四)四级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四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一年以上。
申请流程